針對保母收費問題,內政部今天(14日)表示正在研擬「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辦法」草案,未來的保母費用將以各地最低生活費的1.3倍為原則,但各縣市可成立委員會再調整收費標準,內政部預計7月公告辦法實施。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14日邀內政部次長曾中明專案報告「居家托育制度管理問題」,台聯立委林世嘉質詢時表示,目前政府提供托育費用補助反而變相助漲保母的收托費用,並未減輕父母的負擔,內政部應檢討保母費用過高的問題。

曾中明表示,提出的解決方案必須考量可行性、財源及地方政府配合等問題。最後在林世嘉的要求下,曾中明承諾在1個月內將解決草案送出內政部。

內政部目前正在研擬「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辦法」草案,將討論收托人數、服務內容、收費原則等規定,預計7月完成。內政部兒童局局長張秀鴛表示,目前全日托的費用約新台幣2萬多元,未來保母費用將以各縣市最低生活費乘以1.3為原則。她說:『(原音)所以這個就是說一定要有一個參照標準,那之前也討論很多說要訂收費。(立委:台北跟台中、高雄生活費有一樣嗎?)沒錯,所以我們才會訂中低收入戶的名詞,最低生活費的標準,來反映城鄉(差距)。』

若依內政部提出的保母收費原則計算,台北市的保母費約1萬9千多元、高雄及新北市為1萬5千多元,台中市為1萬3千多元,金馬地區則約1萬1千多元。

 

2013/3/14   撰稿‧編輯:陳沂庭 

 

本文引用自: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11503&id=1&i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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