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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因應100年11月30日修正通過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擬建置保母管理輔導機制,逐步落實保母登記及輔導管理制度,以提昇保母人員照顧嬰幼兒專業知能,提供可近性高且優質之托育服務,以保障托育品質。

二、有鑑於本市社區保母系統採跨多個行政區服務方式,為因應未來保母登記制度上路及本市落實在地化托育資源整合服務,辦理3場分區座談會徵詢各界意見。

三、座談會介紹有關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之保母登記制及管理輔導法規及目前社區保母系統托育服務概況。


本文引用自:http://www.dosw.tcg.gov.tw/b/b0200.asp?uid=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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