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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制度正面臨四大錯誤政策

〔記者謝文華、范正祥、林曉雲/台北報導〕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昨天直指,台灣兒童托育制度正面臨四大錯誤政策:平價公共托嬰中心集合式照顧,品質堪慮;內政部在總統大選前釋出的阿公阿嬤托育補助是「欺騙老人家的政策」;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十八條恐導致幼兒淪為「人球」;教育部研議中的課後照顧子法,擬刪除「應配合家長時間」相關條文,更會衍生政府推卸辦理國小課後照顧的責任,相當可恥!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說,新北市政府宣稱四年成立三十二所平價托嬰中心,每所收托七十五名嬰幼兒,內政部兒童局也研議補助地方設置十四所。她憂心,將大量○至二歲嬰幼兒採「集中營式」照顧,無法兼顧平價及品質。聯盟建議採平價居家托育為主、平價托嬰中心為輔

婦女新知秘書長林實芳指出,內政部在總統大選前釋出將擴大保母托育補助,發放阿公阿嬤顧孫補助,但此舉已逾越兒少法「三親等內不屬居家托育」的規定,且公嬤含飴弄孫不應政策誘使必須上課。此外,須是照顧二足歲以下孫子女,完成七學分、一百廿六小時的保母訓練課程者才可獲補助,但政府發布消息不明確,許多公嬤紛紛打電話洽詢上課事宜。

幼照法大開時代倒車 無助催生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王淑英更痛批去年施行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大開時代倒車。例如將二至三歲幼兒「可」混齡照顧改為「不可」混齡,偏鄉小孩數少,不混齡就開不成班。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教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草案,居然把課後照顧「應盡量配合一般家長上班時間」條文刪除,家長無法安心就業,無助催生。

內政部回應說,對於家庭將孩子送托給社區保母系統或合格立案托嬰中心照顧者,可以視家庭經濟狀況申請三千至五千元不等的托育費用補助;另為擴大托育費用補助與提升托育品質,只要保母取得認證,照顧者就算是幼兒的長輩,可以申請二千至五千元不等的托育費用補助,兒少法則是一○三年才實施,所以目前有保母證照的公嬤領補助,沒有違法的問題。至於托嬰中心的設立有一定的法令規定,不至於會有品質問題

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若偏鄉幼兒人數少可以混齡上幼兒園,但師生比必須降為一比八。如中低收入戶家長無法負擔費用,教育及社政單位都有補助方案。至於國小課後照顧,作法並未改變未來和現狀一樣,聯盟誤會了。


本文引用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28/today-life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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