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內政部規畫擴大辦理家庭部分托育費補助,其中0-2歲兒童家庭部分托育費補助對象將增加第三胎家庭並不設排富及就業限制

目前我國正面臨少子女化現象,年輕家庭往往因為「難以兼顧就業及育兒」、「擔憂外人托育品質」、「幼兒托育費用過高」或「托育服務不普及」等理由,而無能力或無意願生養小孩。內政部基於兒童是公共財之觀念,國家與社會應協助家庭分擔幼兒照顧責任,推出「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一方面針對目前尚無法規管理之居家保母托育服務,設計出一套良好之管理機制,來提升幼兒照顧品質,另一方面提供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來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同時鼓勵婦女就業提升婦女勞參率及嬰兒出生率的長遠目標。

考量生育第三胎對家庭的經濟負擔,並為提供質量並重的托育服務,內政部規劃擴大辦理現行的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除目前年收入150萬元(含)以下家長在就業的情形下,把未滿2歲之幼兒交由社區保母系統及托嬰中心之保母收托者,可以申請3千元政府補助外,第三胎將不設排富條款及就業條件,對於弱勢家庭補助5千元。內政部兒童局表示,增列第三胎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的金額,依據戶政司97、98年度嬰兒出生的生育胎次第三胎以後者共有3萬9,304人,如果按照目前嬰兒送托率4%估計,100年度預計增加5,600萬元支出。

arrow
arrow

    文山保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